通知公告
丧失教师资格行政处罚公示
2026-07-20 16:40:02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第十四条、《教师资格条例》第十八条规定,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:教师资格证书号963206520000077的当事人丧失教师资格,教师资格证作废收缴。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至7月28日。监督电话:0512-63981952。
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
2026年7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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